在数字环境中实施公约的好的实践案例
2024-05-08 国际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中心

  该文件旨在提供一系列好的实践案例,以指导各缔约方在数字环境中实施《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本文意在通过相关且简洁的实例来说明“开放路线图”中提出的活动类型。文件中列举了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数字文化和创意产业领域的实践案例,包括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乌拉圭、法国、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德国、牙买加、立陶宛、阿根廷、巴西、挪威、奥地利、阿塞拜疆、加拿大等国的案例。这些实践案例涉及数字文化和创意产业的各个方面,包括建立艺术家和文化工作者的国家注册、开发文化统计项目、制定国家发展计划、提供数字创意和创新空间、支持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设计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当地和多样化文化内容的可发现性、公平报酬、透明度,以及通过国际协议促进文化商品和服务的平衡流动等。

  此外,文件还提到了关于性别平等和人权的实践案例,包括提高女性艺术家的代表性、为年轻女性提供虚拟现实制作技能培训、收集和分析数字文化和创意产业中女性工作的数据、建立投诉和监测艺术自由违规行为的机构、通过或修订立法以解决网络骚扰、在线跟踪和针对性攻击,特别是针对数字平台上的女性艺术家等。

  整体而言,这份文件为各缔约方在数字环境中实施《公约》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指导,强调了知识交流、同行学习的重要性,并鼓励各缔约方继续分享和丰富实践案例,以促进文化多样性在数字环境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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